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碳中和決策部署,有效控制
廣東省城鄉建設領域
碳排放量增長,切實做好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工作,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的通知》(建標〔2022〕53號)、《中共廣東省委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實施意見》(粵發〔2022〕2號)、《廣東省碳達峰實施方案》(粵府〔2022〕56號)等文件,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省委“1310”具體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實施“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工作要求,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生態優先、節約優先、保護優先,統籌發展和安全,以綠色
低碳發展為引領,推進城市更新行動和鄉村建設行動,加快轉變城鄉建設方式,提升綠色低碳發展質量,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需要。
工作原則。堅持系統謀劃、分類施策,將碳達峰目標要求納入城鄉建設領域整體布局,區分城市、鄉村和不同區域,科學確定節能降碳目標要求。堅持雙輪驅動、多方協同,推動有為政府和有效市場更好結合,鼓勵引入社會資本,凝聚各方力量,協同推進各項工作。堅持守正創新、節能增效,加強思維、方法、技術創新,充分發揮節能增效對碳達峰行動的促進作用。堅持以人為本、共建共享,提倡綠色低碳生活方式。
主要目標。2030年前,全省城鄉建設領域碳排放達到峰值。綠色低碳發展政策法規體系和體制機制基本建立;建筑節能、垃圾資源化利用等水平大幅提升,珠三角核心區新建建筑和基礎設施
能源資源利用率達到國際領先水平;用能結構和方式更加優化,可再生能源應用更加充分;建筑品質進一步提高,綠色建造方式廣泛推行;人居環境質量大幅改善,綠色生活方式普遍形成;綠色低碳運行模式基本建成。
二、助力綠色低碳灣區建設與區域協調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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