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生態環境部《關于統籌和加強應對氣候變化與生態環境保護相關工作的指導意見》,進一步建立和完善應對氣候變化標準體系,為企業
碳排放管理提供參考,客觀評價重點行業企業碳排放管理體系建設效果,
山西省生態環境廳結合我省重點行業企業碳排放管理實際,研究制定了《重點行業企業碳排放管理體系建設指南》(以下簡稱《建設指南》)(DB14/T 2970—2024)、《重點行業企業碳排放管理體系評價通則》(以下簡稱《評價通則》)(DB14/T 2971—2024)。近日,兩個標準已由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將于2024年4月3日正式實施。
??《建設指南》由前言、正文十個章節及參考文獻構成。正文十個章節分別為范圍、規范性引用文件、術語和定義、管理機構建立、碳排放管理方針制定、碳排放管理方案制定、資源配置與支撐機制建設、實施過程管理、評價與審核、改進。
??《評價通則》由前言、正文七個章節及附錄構成。正文七個章節分別為范圍、規范性引用文件、術語和定義、評價原則和依據、評價實施、評價方法、評價結果應用。附錄為《碳排放管理體系評價方法》
??《建設指南》和《評價通則》兩個標準的制定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及“雙碳”戰略要求,填補了我省企業碳排放管理體系建設及評價標準的空白,對于完善我省綠色
低碳標準體系,指導重點行業企業踐行綠色低碳發展理念,建設內部碳排放管理體系,實現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促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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