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海事組織(IMO)海上環境保護委員會第80屆會議(MEPC 80)于2023年7月3日至7日以線下與遠程相結合方式召開。會議重點審議了強制性文件修正案、壓載水有害水生物、空氣污染預防、船舶能效、船舶GHG減排、海上塑料垃圾、污染預防及響應
目前中國的碳市場主要有三類,一是全國碳市場;二是地方碳市場,包括湖北、北京、上海、廣東等9個;三是碳普惠市場,主要參與者是中小微企業和居民,通過多種方式實現碳減排,比如企業更多使用新能源、個人少開車多坐地鐵,從而獲取相應的碳普惠減排量
在國家主管部門的指導下,中碳登今年已發放配額超100億噸,兩個履約周期累計登記配額近200億噸,按10月的碳配額交易均價計,中碳登管理的碳配額市值規模已達14000億元。
一是強化導向支撐。實施“百萬畝綠色碳庫”試點示范工程,制定印發《咸陽市碳匯林建設作業設計編制管理辦法》,增加碳匯相關的設計標準和要求。二是強化交易支撐。合作開發林業碳匯項目,通過國內各碳排放權交易所、國際碳交易平臺進行交易
未來,雙碳Prompt工程師將成為實現碳減排目標的關鍵技術力量。面對全球對精準碳管理和減排策略的緊迫需求,他們將通過高級AI模型優化——包括精細化Prompt設計和模型微調——來提升碳數據的分析精度和處理效率
我國試點碳價與國際市場相比普遍較 低,不同試點成交量差異大。從橫向碳價對比來看,我國試點碳價普遍偏低,我國試 點碳價歷史最高點為 122.97 元/噸(深圳),最低點為 1 元/噸(重慶);而歐盟 EUA 碳排放配額現貨碳價歷史最高點為 47.91 歐元/噸(折合人民幣約 380 元/噸),最 低點為 2.68 歐元/噸(折合人民幣約 22 元/噸)。從縱向碳價對比來看,2013-2021 年全國碳價呈現出先下降后回升的趨勢,2021 年各試點碳價有趨同趨勢;各試點中 湖北、天津碳價相對穩定,北京、深圳、廣東波動幅度較大,重慶、天津碳價常年較 低。從碳成交量和成交額來看,廣東、湖北、深圳交易量處于碳試點前列。截止 2020 年底總交易量分別為 151MtCO2、72MtCO2、45MtCO2;北京市、上海市處于中等 規模;而重慶與天津的成交量與成交額的規模都相對較小,與前面碳價低迷相對應。
目前,我國已獲正式備案的 國家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機構(碳交易所)達到九家,包括北京環境交易所、天津 排放權交易所、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廣州碳排放權交易所、深圳排放權交易所、重 慶聯合產權交易所、湖北碳排放權交易中心、四川聯合環境交易所、福建海峽股權交 易中心,其中四川聯合環境交易所為非試點區域碳交易所。九家碳交易機構結合地區 實際,在市場體系構建、配額分配和管理、碳排放測量、報告與核查等方面進行了深 入探索。各試點的金融工具發展程度不同,廣東、深圳等地區開展了較多種類的碳金 融產品,其中,碳質押金融工具的成熟度最高,在七個試點市場中均有實踐。
從配額分配來看,配額方式主 要有無償、配額分配以及二者混合的定價分配;配額分配方法中較為密集使用的是歷 史排放法、基準法、歷史強度法;從市場準入來看,由于試點省市在社會經濟發展、 資源稟賦、產業結構、能源消費等方面存在差異,各試點碳市場基于市場規模和管理 成本考慮,設定了不同的準入門檻,大部分由綜合能耗或二氧化碳排放量決定;從交 易主體來看,除控排企業外,試點碳市場均允許機構投資者參與,包括進行配額交易, 以及開展經紀業務。在試點市場中,只有上海市在完成了第一個履約周期后,才于 2014 年 9 月向機構投資者開放的,其他試點市場均是在上市交易之初便引入了機構 投資者,但實際上機構和個人投資者在 2015 年第二個履約期之后,才逐漸開始積極 參與市場交易。
試點的主要覆蓋氣體是二氧化碳,主 要覆蓋行業是工業。從覆蓋氣體來看,除了重慶外各碳試點均僅納入了二氧化碳氣體, 重慶納入了六種溫室氣體(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亞氮、氫氟碳化物、全氟碳化物、 六氟化硫),各試點覆蓋碳排放量在當地全社會碳排放量中占比為 35%-60%之間。從覆蓋行業來看,各試點結合自身不同產業的結構特征、行政成本和市場活躍度綜合選取納入行業范圍,高能耗、高排放行業都被各個城市包含其中,納入行業范圍與當 地產業結構具有明顯聯動性,北京、深圳、上海等以第三產業為主的試點地區納入行 業更為廣泛,服務行業、建筑等被納入,盡管目前這些行業的碳排放占比相對較低, 但在工業化和城市化快速發展的背景下,未來的能源消費需求將不斷上升;廣東、湖 北等試點地區納入行業則以電力、鋼鐵、水泥、化工等高排放行業為主,福建碳市場 根據本土產業特點率先將陶瓷業納入。
中國碳市場進程發展速度較快,總體上可以分為三個階段: 地方試點啟動階段、 全國統一市場準備及啟動階段、全國統一碳市場發展逐步成熟階段。
未來隨著監管政策和標準的不斷完善,商業銀行氣候信息披露和碳核算將由“選答題”變成“必答題”,氣候信息將和財務信息一起成為投資者的關注重點。商業銀行氣候信息披露和碳核算標準將趨向統一,披露資產覆蓋范圍和披露內容質量將顯著提升
我國政府已頒發一系列政策鼓勵和引導商業銀行開展氣候信息披露與碳核算。2021年7月,人民銀行牽頭發布《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指南(試行)》和《金融機構碳核算技術指南(試行)》,推動金融機構開展氣候信息披露